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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球最强营销教练的4条营销密语

作者:知网科技 日期:2016/7/8 14:15:48 人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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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谁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最牛的营销大师?乔布斯?舒尔茨?特劳特还是大卫奥格威?每个人或许都有自己的答案。但若问,谁是星球上最好的营销教练?首推乔布斯应该没有太大问题。他终其一生都在进行营销实践,并且用一个足够有穿透力的案例——苹果,诠释了营销的要义。

  

 

  谁是我们这个星球上最牛的营销大师?

  我想说乔布斯,你可能不同意,会提及其他一些人比如科特勒?吉拉德?舒尔茨?特劳特?大卫奥格威?我不知道,每个人或许都有自己的答案。

  但若问,谁是星球上最好的营销教练?

  我想首推乔布斯应该没有太大问题。他终其一生都在进行营销实践,并且用一个足够有穿透力的案例——苹果,诠释了营销的要义。

  毕竟,在乔布斯有生之年,苹果的商业成就和影响力都是一时无二的。

  在我的认知里,教练和理论家,是有显著区别的。教练更多是在真实环境下,以一种“言传身教”的方式,让你领悟、提高,更新认知,获得技能。

  如果用“有没有营销实践”作为评判标准,说乔布斯就一定高出其他大师,似乎也缺乏客观依据。毕竟,像特劳特、科特勒,都服务过众多知名的世界500强企业,奥格威更是为数不多的,能跨出广告圈为世人广泛关注的旷世之才。

  那乔布斯与他们的显著区别在哪呢?

  我粗浅理解为如下两条:

  一、乔布斯之前,产品是产品,营销是营销;营销要不就被理解为对销售业绩的不懈追求,如吉拉德;要不是广告,如奥格威;或者,是一门学科本身,如科特勒。

  乔布斯是唯一一个“超一流”的大师,这种“超一流”就体现在他是说“一”而不是“多”,他是全局、整体,而非割裂、细分地来看待和实践营销。

  乔布斯也是唯一一个把“产品”“营销”“商业模式”共治一炉,融合为一的大师。这是整个东方思想的回归。

  这种融合为一的思维,具有跨时代的前瞻性,乔布斯之后,营销和产品、商业模式就越来越密不可分,也无需去分。这个洞见,深刻影响了今天的科技与商业世界,彻底颠覆了一代人对营销的认知。

  二、仍旧回到“实践”这个基点,真正的伟人,在我看来都是一种“毕生实践”的人,乔布斯一辈子拿起产品不撒手,没有一天跑去说我来做个研究,或干脆去写本畅销书。

  虽然,我猜想,如果在他有生之年的最后时光,若能写上一本比如“乔布斯:我的营销心得”,很可能在一夜之间就能干掉所有所有的畅销书。

  在国内,史玉柱写过“我的营销心得”,2013年上半年出的书,今天看起来,像极遥远的事儿。他退休了,在这个阶段,实践开始被抽离出来形成理论,虽然,仍然是价值很高的经验之谈,但经验和存在于当下的新鲜,毕竟是有距离的。

  这种事情发生在乔布斯身上是无法想象的,因为他“无时无刻”不在“更新”自己的实践,所以,能在“当下”与之相处几天,也可能比今天读关于他的10本书有益。

  这是我理解的,乔布斯自己所说的:“我愿意用我所有的科技,去换取与苏格拉底共处的一个下午”的意思。

  要写伟人是十分困难的,正因为此,我只能基于个人的简单理解,来写几条我眼中乔布斯的营销“密语”,我认为他之所以成就如斯的原因:

  1、动机

  乔布斯过去曾这样评价微软Zune播放器市场疲弱的原因:“随着年纪增长,我越发懂得‘动机’的重要性。Zune是一个败笔,因为微软公司的人并不像我们这样热爱音乐和艺术。我们赢了,是因为我们发自内心地热爱音乐。我们做iPod是为了自己。当你真正为自己,为好朋友或家人做一些事时,你就不会轻易放弃。但如果你不热爱这件事,那么你就不会多走一步,也不愿意在周末加班,只会安于现状。”

  引用这句话的目的不是加强本文的励志成分,而是想说这样一个营销观察:在我见过的公司中似乎存在着这样一种普遍错误,就是在描述自己核心价值观的时候,多半会将“动机”不知不觉,无意识地替换成企业的“目标”。

  如何概括乔布斯的一生和苹果的核心价值观,基本上可以说是这么一个动机:“为创造者而创造。”

  目标来自“头脑”而动机来自“心”,这是区别。

  与这个词非常接近的,是“初心”。无论“动机”还是“初心”,它就是你的核心价值观,你要去强化、植入的对象,一切营销的源点。

  2、直觉

  乔布斯善于使用直觉,不如说,直觉是乔布斯的显著特征。这怎么说?

  在艾萨克森的《史蒂夫乔布斯传》的第44页有这样一段乔布斯说的话:“我回到美国之后感受到的文化冲击,比我去印度时感受到的还要强烈。印度乡间的人与我们不同,我们运用思维,而他们运用直觉,他们的直觉比世界上其他地方的人要发达得多。直觉是非常强大的,在我看来比思维更加强大。直觉对我的工作有很大的影响。”

  “西方的理性思维并不是人类先天就具有的,而是通过学习获得的,它是西方文明的一项伟大成就。而在印度的村子里,人们从未学习过理性思维,他们学习的是其他东西,在某些方面与理性思维同样有价值,那就是直观和经验智慧的力量。”

  “直觉”是乔布斯非常重要的一条“密语”,如果排除这个,对他的理解八成要被扭曲得不成样子,也无法显著区别于其他科技领袖。乔布斯营销上的很多成就应该要归因于他的直觉。

  从另一本书,肯西格尔的《疯狂的简洁》中,我们能够以苹果御用广告公司(李岱艾)的第一视角,看到很多乔布斯处理具体营销问题的细节习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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